大豆在国家粮食安全中占有重要地位,当前我国大豆高度依赖进口,在国际形势不确定性持续增强的背景下,通过育种改良提高大豆自给率是关乎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议题。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课题组认为,针对我国大豆种业发展过于分散、产业链条利益主体联结不紧密等问题,应该合理分配金融资源,以政策性金融资源为先导,持续强化对小微大豆种企的金融支持力度以及提升金融支持大豆种业产业链的服务水平,为大豆种业发展持续赋能。
第一,合理分配金融资源,寻求政银企合作,强化企业主体地位。一是充分发挥政策调控与市场发展的协同作用,突出政策性金融的先导作用,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发行等共同设立的种业基金和先农投资为依托,政策性银行集中发力,将额度大、期限长的资金集中扶持优势大豆种企,广泛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投入,推动大豆种企兼并、重组,鼓励有研发能力的种子企业自建研究机构,开展育种、材料中式、田间检查等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推进“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做大做强,提升龙头大豆种企的影响力。二是注重金融资源的分配,持续强化对小微种企的存续支持,例如针对具有研发能力的人才,其在开展种企创业过程中强化融资、担保、贴息等政策倾斜,避免出现美国、巴西等国家种业过度并购集中影响市场行业健康发展。美国农业部最新的种业报告明确提出,不合理竞争问题已严重影响美国种业市场运行,并重新加大了国家层面对种业基础设施的投入。
第二,完善大豆种业产业链风险分摊机制,筑牢金融支持大豆产业链发展基础。一是强化政策合力,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金融助力,建立由政府主导、各金融机构参与的种业保险体系。逐步形成覆盖大豆种业全产业链条,包含种子成本、收入、知识产权等精准保障的保险产品。二是发挥好产业链金融对于种业发展的扶持作用。特别是针对种业链条上的小微企业,要通过强化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的能力建设,强化产业链协同发展意识,构建种业产业链客户集群。以核心企业为依托,在为种企提供金融服务时,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关联企业进行同步开发,探索延伸支持环节,打造“育繁推”共赢模式,切实帮助种企发展。三是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等项目向大豆良种繁育基地倾斜,完善“种业公司+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建立高标准、具有一定规模、承包关系相对稳定的大豆良种繁育基地。
第三,强化大豆种业配套服务,持续为大豆种业发展提供金融助力。一是因地制宜发展大豆种业产业,根据大豆种业发展的实地需求建立有效的行业发展规划。例如美国农业部最新提出拟建立的“农业种业工作组(Farmer Seed Liaison)”,在不同地区建立合作机构,精准对接育种企业、种植主体等各方的发展需求,协调产业信息共享,指导大豆种业发展方向的同时,为金融提供配套服务、执行优惠政策提供依据。二是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探索大豆种业融资担保产品。落实品种权保护相关配套法规、条例,逐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禁买卖品系。强化种业知识产权在融资中的作用,深度挖掘种业相关担保资源,探索专利权、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抵质押模式,强化金融支持大豆种业的力度。三是健全大豆种业的发展体系。明确大豆种业生物育种发展方向,帮助大豆育种企业通过生物育种产业化将创新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借助市场力量推动生物育种研发快速发展。建立国家统一的大豆种质资源管理体系,特别是加快种质资源的深度鉴定和利用,将优质种质资源向种子企业转移,帮助金融机构根据大豆种植资源体系创新金融产品,保障大豆种业发展得到持续有效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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